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459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加大创新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推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学院科学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落实信息公开清单
根据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和服务大众的原则,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学院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其他各处室、系部设立信息联络员定期报送信息,上下齐心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学院共建立主网站1个、部门子网站17个、专题网站2个。加强微信公众平台建设,专门招聘一名同志负责微信公众平台和网站内容维护工作,各部门均安排一名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网站内容的维护,确保及时、全面、完整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学院网站公开。网站主页有“学院概况”“机构设置”“教育教学”等多个栏目。同时,下设二级网站,对应的系部、处室负责发布相关内容,如招生就业等。2019/2020学年,学院官网共发布各种信息1065条,主动公开各项需要公开的信息,其中包括学院重大活动、部门重要通知,切实发挥了有效载体作用。
2.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公开栏、简报、会议纪要、文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多途径多方式公开信息,扩大学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通过办公系统发布党委会议纪要21份、院长办公会议纪要18份,校内发文通过OA系统及时公开、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未收到师生员工或其他组织(个人)提出某项信息公开的申请,学院信息公开未收费。学院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纪检监察、违纪处分、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等涉密方面的内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系部年度考核共性目标和办公室重点工作评价指标中,并认真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年度考核评议。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无异议,基本表示满意。2019/2020学年我院在信息公开问题上未收到社会不良评议。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2020学年我院未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重点领域公开的特色做法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我院专门设置了招生信息专题网站,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公布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政策解读、历年分数线等。分类招生、普高招生、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招生章程、考生报考条件、免试生面试合格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开通并公开咨询热线和咨询信箱,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开,做到招生录取信息公开透明。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构成情况,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均在财务处子网站公开。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教职代会上,财务处负责人向大会汇报财务收支状况;同时通过预算执行通报会、院长办公会等形式,定期通报财务运行状况和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预算、决算批复后,通过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的信息公开,加强学院各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的信息公开。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将相关信息在《招生简章》《新生手册》等材料中注明。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处室、系部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公开形式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补充或调整;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有待畅通和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没有及时公开,需要加大公开力度。
下一步,学院将继续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网建设。定期督查通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内容的公开情况,督促及时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