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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基金奖学金管理规定

作者:周衡     来源:      发表时间:2016-09-03     浏览次数:    字号:    

安徽省人口基金会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人口基金”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省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关于全面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皖人口组办[2011]5号)以及《关于全面开展人口基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口组办[2011]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对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在籍学生设立“人口基金”奖学金,为确保此行动能顺利、高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人口基金”奖学金领导小组

  成立“人口基金”奖学金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院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优秀子女获得“人口基金”奖学金的认定工作。

组  长:杨  武

副组长:朱  庆  范有华

成  员:张庆安  孔维鹏  杨绪斌  张红 

领导小组下设 “人口基金”奖学金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张红任办公室主任,江锡富任办公室副主任,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任成员,学生处具体承办。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人口基金”奖学金办公室具体负责拟定实施“人口基金”奖学金方案,奖学金获得者资格审查、考核评定等工作。

二、“人口基金”奖学金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深化“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工作,为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人口基金”奖学金奖励对象

“人口基金”奖学金由安徽省人口基金会出资设立,奖励对象为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在籍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专业、年级评选。

四、“人口基金”奖学金奖励金额和人数

1.“人口基金”奖学金总金额,每学年10万元整,奖励60名优秀学生。

2.“人口基金”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奖金3000元/年/人,10人;二等奖奖金2000元/年/人,20人;三等奖奖金1000元/年/人,30人。

3.名额分配按专业(或年级)学生数的百分比发放(每学年根据学院“人口基金”办公室下达指标进行名额分配)。

五、“人口基金”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子女。

2.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态度端正,能圆满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或年级的排名位次前10%,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一等奖学金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二等奖学金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三等奖学金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本专业或年级排名位次前10%的,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排名位次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亦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院、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学院专业学科知识竞赛中取得二等奖或市级及以上专业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3)在体育、文艺等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或文艺比赛获得个人名次者,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荣誉。(4)获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5.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有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

(3)未注册、休学、退学及开除学籍者。

六、“人口基金”奖学金评审步骤及程序

“人口基金”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对照“人口基金”奖学金评定条件,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申报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情况,并递交《安徽人口职业学院人口基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系部评议:系部成立评议小组,由系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成立评议小组,严格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是否优异,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组织评审,评审出符合“人口基金”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在系部公示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公示:学生处汇总各系部奖学金初评结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审核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学院“人口基金”办公室。

4.学院审批:学院办公会对学生处上报的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审定后报省人口基金会审批。

5.省人口基金会审批:学院将“人口基金”奖学金学生名单和金额报省人口基金会,省人口基金会审批后,将资金拨到学院。

6.学院财务处按省人口基金会核准名单进行发放,一次性将人口基金奖学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并颁发省人口基金会和学院统一印制的“人口基金奖学金”证书。

七、“人口基金”奖学金几项具体规定

1.“人口基金”奖学金的评审由安徽人口职业学院人口基金办公室组织各系部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如发现奖学金获得者有不良消费和浪费行为,学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收回部分或全部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得同时再参加“人口基金”奖学金的评比,但同时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4.每学年度由人口基金办公室制定具体的评比实施细则。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本实施办法由省人口基金会、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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