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根据皖教高〔2008〕5号、皖教秘高〔2014〕97号文件要求,我院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自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上报。
附件:1.附件6: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2.安徽人口职业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doc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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